应届生落户上海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政策公布之如何落户上海
据上海市教委新闻办,日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3号),对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相关政策做了安排。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直接落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与基本相同。相关部门及受理经办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核查力度,同时,将充分运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应届生直接落户申请受理审核工作便民化程度。

  《通知》要求,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出发,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人才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上海落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强化以积分制为主体的落户制度的主渠道作用,同时优先满足上海建设 ;四个中心 ;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紧缺急需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落户需求。
  根据《通知》精神,凡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等申请材料,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落户》。上海落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达到落户积分标准分值的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同时,《通知》明确,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直接落户标准分为72分,与保持一致,凡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在5月31日前,向相关受理机构递交申请材料。上海海归落户办理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此外,《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中介机构派遣人员,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直接落户受理范围,同时,凡用人单位办理直接落户后毕业生已全部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对该用人单位提出的落户申请也不予受理。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
  申请《上海市落户》和落户积分办法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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